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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 体育app: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日期:2026-04-29 17:19:55   来源:星空 体育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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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决策和咨询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持续提升。四是全面深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公司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作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抓手,坚持稳健可持续发展原则,着力构建规范、有效、全覆盖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持续完善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流程,不断的提高全面风险管理上的水准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企业未来的发展韧性与核心竞争力,为持续健康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履职行为,必然的联系到公司的规范运作与长远发展。公司将通过完善章程及相关制度,清晰界定“关键少数”的职责界限与法律责任,强化其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督促其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与实际控制人、控制股权的人保持密切沟通,促进“关键少数”充分理解监管精神,不断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公司将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与监管部门及企业内部的专题培训,普及最新法规信息和监管案例,培训内容涵盖公司治理、新《公司法》、内幕交易防控、财务合规等领域,持续提升其合规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公司将依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和行业规范,持续跟踪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促进“关键少数”与公司、股东利益的长期绑定,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以上内容是基于行动方案现阶段的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判断及评估,未来可能会受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相关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本报告如有涉及公司规划、发展的策略等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6-01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发行股份,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5元,发行股数55,333,3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000万元(以下简称2012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3,029.0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12月13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2〕363号)。2015年,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0.97万元调整为49,9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20.97万元。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2年6月28日完成验收,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45,597.82万元(含税),未付金1,512.1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4,352.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12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9,827.87万元(含税及补充流动资金),本年支付项目应付款692.56万元,剩余未付金143.10万元,资金余额342.18万元(为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经多方论证,剩余未付金143.10万元无需进行支付,账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赞同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000万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81,711.87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95,026.82万元和支付对价7,499.75万元),本年度使用19,034.87万元(含项目投入10,516.6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518.24万元),现金管理余额6,000万元,资金余额3,856.94万元(为在建项目资金、已验收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每时每刻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2年12月24日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23日公司与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除通过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于2025年2月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原在招商银行包头分行开立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转出,并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内容详见2026年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临2026-003号)。

  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2年6月完成验收,详见附表1“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81,711.87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95,026.82万元和支付对价7,499.75万元),本年度使用19,034.87万元(含项目投入10,516.6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518.24万元)。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9,185.30万元;其中完成项目验收4项,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和军贸产品生产线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1.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35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960万元,自筹资金2,390万元,2017年4月完成验收,使用募集资金1,397.03万元,节余资金562.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8月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

  2.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6,35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5,940万元,自筹资金411万元,2024年6月完成验收,项目总投资30,494.98万元(含税)(其中募集资金30,083.98万元,自筹资金411万元),未付金额8,548.2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137.21万元,自筹资金41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5,856.0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88.48万元,项目应付款募集资金部分已全部支付,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6年2月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

  3.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482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4,337万元,自筹资金6,145万元,2025年4月完成验收,项目总投资14,211.10万元(含税)(其中募集资金11,439万元,自筹资金2,772.10万元),未付金额1,454.2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63.31万元,自筹资金690.9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89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63.24万元,项目应付款已全部支付,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8月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

  4.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2,000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2025年6月完成验收,项目总投资36,379.76万元(含税),未付金额6,070.4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5,620.2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08.16万元,剩余未付金1,571.2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616.92万元(含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待未付金支付完成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5.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7,700万元,自筹资金7,300万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至2028年6月。2025年6月,公司依照“拓型谱、提品质、低成本”思路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并已完成调整延期相关程序。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1,456.7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8,151.28万元(为项目资金及利息收入),该项目启动了轮式车体抛丸机、自动组焊单元等部分设备采购工作,合同已签订,正按约定进度推进。后续将快速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形成能力。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性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6年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详见“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说明:根据资金暂时闲置期限的情况择机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打理财产的产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水平合理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质押式报价回购、收益凭证等保本固定收益理财产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赞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验收并将节余资金59,244,057.75元(含利息收入30,264,064.42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的“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验收并将节余资金139,296,803.77元(含利息收入83,094,359.42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和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1万元调整为49,950万元,将铺底流动资金8,000万元和节余募集资金22,021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利推进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经公司2017年6月22日召开的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和2017年12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赞同公司对“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临2017-045号)。

  (三)为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实施“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将两个项目中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23,100万元、15,440万元(合计38,540万元)分别投入公司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1,400万元增加至35,940万元,增加24,540万元,“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28,000万元增加至42,000万元,增加14,000万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和“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不变,原计划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由变更募投项目所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代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足的411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18-023号)。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内蒙一机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内蒙一机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证券对2012年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中信证券对2016年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上市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6-00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04,263,448.44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9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1,794,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8,477,672.03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0.3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6-01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2005年完成与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的吸收合并,此后在国内外不断设立分支机构,逐步实现国际化发展,注册地址为北京,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

  信永中和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2025年末信永中和拥有合伙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职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执业不良记录。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42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8万元,审计费用根据年度审计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招标确定,2026年审计费用仍为142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对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进行审核,全体委员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6-00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同意拟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66,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66,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加公司收益。

  1.受托方的情况:预计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国有及央企独资或控股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2.投资产品类型及收益类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安全性高,收益合理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二是流动性好,变现能力强的产品。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按照兵器工业集团金融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金融产品投资管理办法》。公司财务金融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金融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5.公司将持续跟踪理财投资的进展和风险状况,如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且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本金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其他不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理财产品本金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6-00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董事陈阳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职工董事丁利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董事陈阳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职工董事丁利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永乐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独立董事作出的《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8.40亿元,同比增加2.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亿元,同比下降32.9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6-006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董事会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董事会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议案》

  部分董事任职期间兼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不重复领取薪酬,本人按照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7关于2025年度丁利生、汪宝营、曹福辉、李志强、王宇、李国灏、高宏强薪酬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临2026-007号)。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投资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告》(临2026-008号)。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6.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年度内循环使用,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26-009号)。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2026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14亿元(含并表子公司),授信方式均为信用授信。办理授信业务的金融机构不限,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6-010号)。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要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ESG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6-011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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